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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2022年06月06日  点击:[]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川职院20228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印发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学院: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》已通过学校审核,现予印发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5月30日

 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

企业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

 

 

为加快学校双师队伍建设,与大中型企业协同培育一批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,持续提升教师实践能力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95号)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的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(教师〔2016〕3号)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企业教师工作站及其功能定位

“企业教师工作站”(以下简称“工作站”)是基于校企共同体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理念而建立的校企合作平台,目的是推动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,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,带动学校和企业的产学研一体化建设,推进校企合作的组织化、制度化和长效化,实现企业、学校、教师等多方的共同发展。

第二条 建站企业遴选条件

建站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,具有明确的技术、产品研发方向,一般为中型以上企业。

 

(二)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,企业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研发能力居行业前列,能为行业、区域提供技术服务、咨询和指导。

(三)有一业务素质较强的稳定的科技人员队伍,从事技术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%以上,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%以上。

(四)具有研发中心、工程技术中心或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岗位。

(五)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,有校企合作经验和组织形式。

(六)具有保障工作站正常运行的场地、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。

(七)原则上须是本土企业。

第三条 “工作站”运行规范

(一)每个“工作站”设负责人一名,对接企业和协调、推进相关工作,工作站负责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或骨干教师。

(二)专业教师均应分期分批轮流进站工作,原则上每个工作站常年有2-3名教师进驻。

(三)校企协同制订“工作站”年度工作计划,经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定后报教务处和人事教师处备案。

(四)进站教师根据“工作站”年度工作计划填写《企

 

业教师工作站驻教师任务书》(附件1),二级学院审核后,报教务处、人事教师处备案。

(五)进站教师应围绕我校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实训基地建设等,开展针对性的调研,集成企业生产案例,开发培训课程。

(六)进站教师要深入了解行业技术、技能发展水平,应积极参与企业相关项目的研发,主动跟岗实践,配合企业开展职工培训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行业影响力。

(七)相关二级学院为“工作站”第一责任人,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转。

(八)进站教师一般利用寒暑假、休息日及课余时间开展工作,根据需要,也可全脱产进站工作(全脱产进站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,可以企业挂职等形式综合体现),但须专项申报,并通过协议固化相关待遇。

第四条 申报与审批

(一)申报

二级学院为“工作站”的申报主体,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校企对接、交流,达成建站共识,签订《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协议》(协议样本参见附件2),在此基础上,二级学院填写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申报表》(参见附件3),报人事教师处。

(二)审批

 

人事教师处会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第五条 授牌

经审批的企业教师工作站,学校授牌后运行。

第六条 相关保障

(一)学校将“工作站”纳入预算范围,每年在实践教学经费中按5000.00元/站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,用于工作及相关业务开支。

(二)进驻“工作站”的教师,可按以下进驻方式计算教学工作量和企业实践时间:

1)脱产者按满工作量计算,同时计入个人企业实践时间;

2)利用寒暑假、双休日、节假日或教学间隙参加“企业教师工作站”相关工作,可累计为企业一线锻炼时间。

第七条 考核

(一)部门考核

1.二级学院负责对企业教师工作站日常管理,做好教师进驻工作站考勤,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。

2.教师进驻“工作站”结束后,须由企业出具书面评价意见,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《企业工作站进站教师考核表》(见附件4),并附上相应的支撑材料,各二级学院根据驻站教师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开展部门考核,形成考核意见。

 

(二)学校考核

人事教师处、教务处、科技与产教融合处代表学校协同负责“企业教师工作站”的年度考核。

(三)学校每年公布一次“工作站”考核结果及工作业绩,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次年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。

第八条 进站教师经考核合格的,在评职、晋级等方面可以此冲抵企业一线锻炼经历。
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人事教师处负责解释

 

附件:

1.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驻企业教师工作站任务书

2.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  ***(企业名称)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协议(参考样本)》

3.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申报表》

4.企业工作站进站教师考核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驻企业教师工作站任务书

姓名


联系电话


所在院系/部门


职称/职务


进驻站形式

□脱产

□非脱产

进驻站时间(起止时间)


工作站名称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***(企业名称)教师工作站

工作站地址


工作计划与

工作任务

申请人签字:年月日

二级学院意见

负责人签字(公章):年月日

企业意见

负责人签字:年月日

教务处意见

负责人签字(公章):年月日

 

 

附件2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  ***(企业名称)

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协议(参考样本)

甲方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  乙方:***(企业名称)

在平等、自愿,充分协商的基础上,甲、乙双方就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“四川职业技术学院***(企业名称)教师工作站”。

二、乙方派 学院 驻站工作,乙方同意接受。

三、甲方教师进出站时间为: 日至

四、乙方指导和协助甲方进展教师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任务:

(一)开展企业调研;

(二)根据校企合作需要,指导甲方学生的企业实(见)习;

(三)实质性参与乙方的业务活动;

……

N)……

五、乙方为甲方进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,合理安排工作内容,保证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安全、合法。

六、甲方教师在工作站工作期间,必须服从乙方的调配和管理,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守乙方商业秘密。

七、教师出站时,乙方向甲方反馈进站教师工作情况的鉴定材料。

八、乙方为甲方进站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。

九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
十、本协议一式肆份,双方各执贰份,各份均具同等效力。

 

甲方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              乙方:***(企业名称)

授权代表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授权代表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附件3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企业教师工作站申报表

二级学院名称:(签章)

工作站名称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***(企业名称)教师工作站

企业所属行业


企业地址


工作站负责人


工作站负责人联系方式


企方指导人姓名


企方指导人联系方式


工作站建设方案

建设方案应突出总体思路,工作站工作内容(主要项目),工作站成果、成效预期。1000字以内。

教务处审核意见


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审核意见


人事教师处审核意见


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


 

 

附件4

企业工作站进站教师考核表

姓名


所属二级学院


工作站名称


进站工作岗位


进站工作时间

   日至      

进站期间个人工作总结(1000字以内)


进站企业评价意见


二级学院考核意见


学校考核意见


 

 

 



上一条: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(川职院院字〔2019〕78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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